校内各单位:
根据《重庆文理学院院校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经学校研究,启动2017年度院校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结合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推进建设高水平应用型大学战略目标的实现。围绕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转型、申硕、建大、五大教学改革、双师双能、高层次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科研一体化建设、审核评估、政产学研以及关乎学校民生等问题进行研究。研究的选题应以解决实际问题为核心,尤其关注关系学校改革、建设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遵循院校研究规律和原则,运用多学科理论和方法,从宏观、中观、微观不同层面展开研究,力争产生一批具有突出的应用性、良好的推广价值和浓郁的学校特色研究成果或改革方案,为学校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以推动学校“顶天立地”发展战略的顺利实现。
二、项目类型及选题指南
(一)项目类型
本次院校研究项目分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类,并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1.重点项目:对影响学校改革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焦点等突出性问题开展具体研究的项目。
2.一般项目:对学校运行与发展中存在的一般性问题进行研究的项目。
(二)选题指南
1.选题原则上以提供的参考题目为准(详见附件1)
2.自选题目应围绕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学校改革与发展中遇到的各种问题,自拟题目和研究内容。
三、项目申报与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报
1.本次立项项目均属校级科研项目,并给予相应的经费资助。
2.项目预期成果应结合学校改革与发展实际,体现其前瞻性、针对性、应用性和可操作性,具有现实意义。
3.项目申报每年受理一次。
(二)注意事项
1.项目主持人原则上应为具有中级职称或八级职员或硕士以上学位的教职工,年龄不限。
2.项目主持人应热心学校发展,有较高的学术造诣,较丰富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责任感和组织能力。
3.每个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课题的申报。
4.其他参加人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两个以上(不包括两个)课题的申报。
5.申请课题,原则上需有不少于三人组成的课题组。
6.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为3~6个月,经申请同意后,可适当延长至1年,逾期作撤项处理。
7.凡在课题申请中弄虚作假者,凡经举报查实,即取消项目申请者的申报资格。对已立项的院校研究项目,若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取消其立项及经费,并取消个人两年申报资格。
8.项目申报均需填写《重庆文理学院院校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并上传到指定邮箱623347242@qq.com,邮件注明:单位 +负责人姓名),同时将装订并编好页码的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恪勤楼306办公室。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12月29日,过期不再受理。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通过后准予立项。
联 系 人:张 沁 联系电话:49669616
特此通知
附件1:选题指南
附件2:申报书
合作发展部
2017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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